上一页

人员

服务行业

对加征于原产中国的产品的301关税的排除申请更新

June 20, 2019 PDF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一个通知(“5月9日通知”),该通知宣布对于从中国进口的价值大约2,000亿美元的“清单3”产品所加征的关税从10%提高到25%。 上述清单3产品关税的提升适用美国统一关税表(“HTSUS”)第99章第三小章的20(f)或20(g)项中的小标题或产品描述所包括的原产于中国的产品。

被提高到25%的关税税率适用于在2019年5月10日或之后进入美国用于消费或从仓库中提取用于消费的,并且是在2019年5月10日或之后出口到美国的清单3产品。USTR在分别于2019年5月15日和2019年6月10日所发布的实施通知规定中对于在2019年5月10日前出口到美国,并且在2019年6月15日前进入美国的清单3产品,仍然适用以前加征的10%的关税税率。截止于本简报的日期,上述过渡期已经结束。

在公布提高关税的同时,5月9日通知进一步宣布USTR将规定一个允许利益相关方申请将某特定产品从加征关税的清单中排除的程序。截止本文的时间,正式的排除程序还没有获得批准,但是USTR在2019年5月21日发布通知(“5月21日通知”)寻求在2019年6月20日或之前获得对于将用于提交排除申请以及相关的答复表格的紧急审阅和批准。

根据该5月21日通知,USTR预计将在2019年6月30日或在该日期前后接受排除申请,并且预计将收到60,000份排除申请。所提交的排除申请必须明确列出希望排除的具体产品,并提供支持数据和排除的理由。与针对清单1和清单2产品的排除申请表相比,附于5月21日通知的301排除申请表草案(“301排除申请表”)要求提供更多的信息。根据该301排除申请表,与排除申请相关的因素包括(而不限于):

该5月21日通知,包括所附的排除申请/答复表见: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enforcement/301Investigations/84_FR_23146.pdf 。我们将继续跟踪清单3产品关税排除程序的进展并在后续的简报中包括最新的进展。如果您有关于301关税的排除申请的问题,请联系:

王树盛 合伙人

+ 248.267.3353

wang@millercanfield.com

王艳萍 合伙人

+86.21.2221.2199

wangy@millercanfield.com

杜治国 律师

+ 248.267.3226

du@millercanfiel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