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于2019年6月30日开放 用于提交“清单3”产品301关税排除申请的网站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联邦公报》发布了对于从中国进口的价值大约每年2,000亿美元的“清单3”产品所加征关税的正式排除申请程序。[1]
根据上述2019年6月24日所发布的通知,USTR将于美国东部时间2019年6月30日正午开放一个用于提交排除申请的网站(http://exclusions.USTR.gov) ,提交申请的最后期限是2019年9月30日。任何被批准的排除申请的生效时间都将追溯到2018年9月24日,其有效期将截止于在《联邦公报》发布相关批准决定的日期后的一年。USTR将定期公布对所提交申请的决定。相关方可以在申请人于上述网站上发布排除申请后的14天内提交答复。申请人可以在上述14天的答复期之后的7天内,或上述答复发表后的7天内(以二者较晚的日期为准),做出回应。
与针对清单1和清单2产品的排除申请表相比,附于6月24日通知的申请表要求提供申请人更为详尽的商务信息,以及有关申请人的业务、收入和销售的更多的支持数据。在产品识别方面来说,任何排除申请都必须包括如下信息:
- 与所要求排除的特定产品相对应的美国统一关税表中的十位数产品号码;
- 产品的名称和详细的产品描述;
- 产品的功能、应用(该产品是否是被设计为在某特定机器或设备中使用,或与之配套使用)、主要用途,以及可以将其与美国统一关税表中的八位数产品号码下的产品相区分的任何独特的物理特性;
- 所申请排除的产品是否只可以从中国获得,以及该产品及/或其类似产品是否可以从美国及/或第三方国家得到;
- 申请人是否尝试从美国或第三方国家采购该产品;
- (从2018年9月开始)对所申请排除的产品加征的关税是否已经或将会对申请人或美国的其他利益造成严重的经济伤害;
- 所申请排除的产品对“中国制造2025”或其他中国产业计划而言是否具有战略重要性或相关性。
网站上所提供的表格将含有用不同颜色标出的公开信息部分和商业保密信息部分,因此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标注出那些信息和所提交的文件是公开的,哪些是保密的。
该6月24日通知,包括所附的排除申请表见: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9-06-24/pdf/2019-13376.pdf.
进口原产中国的清单3产品的相关方应当考虑提交排除申请。如果您有关于清单3产品的301关税排除申请的问题,请联系:
王树盛 合伙人 +248.267.3353 wang@millercanfield.com | 王艳萍 合伙人 +86.21.2221.2199 wangy@millercanfield.com | 杜治国 律师 +248.267.3226 du@millercanfield.com |
[1] 对于清单3产品所加征301关税以及排除申请的背景,请见我们的上一次简报:https://www.millercanfield.com/resources-China-Section-301-Tariff-Updat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