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于2019年10月31日开放 用于提交“清单4A”产品301关税排除申请的网站 (2019年10月25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2019年10月18日发布了对于从中国进口的 “清单4A”产品(定义如下)的排除申请程序。根据USTR在2019年8月份所发布的通知,USTR根据美国总统的指示,宣布对于从中国进口的年总交易价格约3000亿美元的产品(“清单4”)加征15%的关税。USTR在2019年8月20日发表的通知中将清单4产品分别列于两个单独的具有不同生效日期的关税产品清单中:第一个清单见8月20日通知的附件A,已于2019年9月1日生效(“清单4A”),第二个清单见8月20日通知的附件C,目前计划于2019年12月15日生效(“清单4B”)。
根据上述10月18日所发布的通知,USTR将于美国东部时间2019年10月31日正午开放一个用于提交排除申请的网站,提交申请的最后期限是2020年1月31日的晚上11:59。任何被批准的排除申请的生效时间都将追溯到2019年9月1日,其有效期将截止于在《联邦公报》发布相关批准决定的日期后的一年。USTR将定期公布对所提交申请的决定。相关方可以在申请人于上述网站上发布排除申请后的14天内提交答复。申请人可以在上述14天的答复期之后的7天内,或上述答复发表后的7天内(以二者较晚的日期为准),做出回应。
附于10月18日通知的针对清单4A产品的排除申请表与针对清单3产品的排除申请表类似,但是要求提交更多的信息,比如所申请排除的产品目前是否在美国商务部所发布的反倾销或反补贴关税法令的适用范围内。与针对清单3产品的排除申请表一样,针对清单4A的申请表要求提供申请人详尽的商务信息,特定产品的识别信息,有关申请人的业务、收入和销售的支持数据,以及提交排除申请的理由等等。在产品识别方面来说,任何排除申请都必须包括如下信息:
- 与所要求排除的特定产品相对应的美国统一关税表中的十位数产品号码;
- 所申请排除的产品目前是否在美国商务部所发布的反倾销或反补贴关税法令的适用范围内;
- 产品的名称和详细的产品描述;
- 产品的功能、应用(该产品是否是被设计为在某特定机器或设备中使用,或与之配套使用)、主要用途,以及可以将其与美国统一关税表中的八位数产品号码下的产品相区分的任何独特的物理特性;
- 所申请排除的产品是否只可以从中国获得,以及该产品及/或其类似产品是否可以从美国及/或第三方国家得到;
- 申请人是否尝试从美国或第三方国家采购该产品;
- 对所申请排除的产品加征的关税是否已经或将会对申请人或美国的其他利益造成严重的经济伤害,目前申请人有多少雇员,将有可能受到影响的雇员人数有多少;
- 所申请排除的产品对“中国制造2025”或其他中国产业计划而言是否具有战略重要性或相关性。
网站上所提供的表格将含有用不同颜色标出的公开信息部分和商业保密信息部分,因此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标注出哪些信息和所提交的文件是公开的,哪些是保密的。
该10月18日通知,包括所附的排除申请表见:https://bit.ly/347IU8U,
进口原产中国的清单4A产品的相关方应当考虑提交排除申请。如果您有关于清单4A产品的301关税排除申请的问题,请联系:
+ 248.267.3353 | +86.21.2221.2199 | + 248.267.3226 |